雲朗觀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與營運據點(以下統稱「雲朗觀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第1項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特定目的

本公司取得您所提供個人資料的目的,如: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本公司自您、本公司業務合作夥伴或其他第三人取得您的個人資料,包括(部分或全部)下列及其他任何得以直接或間接辨識您本人之個人資料: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在取得您個人資料目的之存續期間內,本公司將藉由您提供之資料,在上述的目的範圍內,提供您本公司之相關服務或優惠訊息。

地區:本公司將恪遵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密切依循法規資訊安全的執行要領管理、保護、處理、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並提供您本集團之住宿及餐飲服務。

對象:本公司將恪遵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來管理、保護、處理、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且您的個人資料將僅限於雲朗觀光集團及關係企業雲品集團之總公司、本公司與旗下餐廳及集團指定之合作廠商,於提供您服務或優惠訊息時使用,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經過您的事前書面同意外,本公司絕不會向任何其他第三人揭露或供其使用。

方式:本公司將依您提供個人資料之目的,以符合法令之自動化及人工方式管理、保護、處理、使用您的各類資料,於取得您的書面同意前,絕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進行超乎上述目的的使用。

四、台端對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五、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但您選擇不提供或不完全提供時,本公司將可能無法提供您上述取得您個人資料目的之相關服務。

六、公務機關合法調閱權之配合

如公務機關因法規及公共利益,要求本公司提供您的特定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依公務機關合法正式的程序,及對本公司所有使用者之安全考量下,做可能必要的配合。

七、台端對本公司有權修訂告知條款內容之同意

台端同意本公司有權修訂本告知條款內容,並同意本公司於修訂後,得以言詞、書面、電話、簡訊、電子郵件、傳真、電子文件或其他足以使台端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以前述方式告知提供詳載本告知條款內容之網站連結),告知台端修訂要點及指定網頁。



歐盟個人資料保護

如需聯絡雲朗觀光,請撥打+886-2-2998-6788或發送電子郵件至ldc.service@ldchotels.com。

本聲明更新於:2024年7月11日